标识和产品追溯
1.范围:为了识别原材料、半成品和产品的状态,并达到可追溯的目的,特制定本程序。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生产全过程的所有原材料、包装物、半成品、成品和顾客提供产品的标识及其可追溯性的管理。
2.术语:本程序引用ISO22000:2005 标准相关术语。
3.职责:
1)生产部负责生产全过程的原辅料及成品的标识。
2)业务部负责分管物品的标识、标记。
3)业务部负责退货产品的标识。
4)品管部负责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判定、监控。
5)食品安全小组负责追查追溯。
4.程序内容:
1)物料的标识:
① 仓库人员负责对入库物料或产品,对原料要进行标识、编号。入库记录的内容填写应完整和规范;出、入库的物料或产品均应遵循先进先出和先到期先出的原则
② 仓库接收原辅料时,应查验供应商的生产日期和批次号,生产日期和批次号要进行记录,要确认先到期先出的原则,无生产日期或标识的原料不得接收。
③ 生产使用原料时,在每袋原料和半成品上进行标识(原料标识、编号),以方便追查追溯。
④ 产品生产时,业务部、配合室要根据书面的物料指示出库,各种物料的编号等都要进行明确记录;
⑤ 产品要标识名称、批号、生产日期等方便追查追溯;
⑥ 产品包装袋上应标识产品名称、产品型号、净含量、厂名、厂址、生产日期和生产批号、配料表、保质期、生产许可证编号、企业标准号、产地等内容。
⑦ 产品出库时,要记录出货时间、出货数量、产品编号及客户相关信息等,以便需要时可对成品进行追溯。
⑧ 当顾客有特殊的可追溯性或特定标识要求时,由品管部在工艺文件中规定标识,相关部门负责执行,并作相应的记录,保证顾客要求的实现。
⑨ 无标识或标识不清楚的产品,属可疑产品,应按《不合格品控制程序》进行处理。
⑩ 业务部对退货产品应标识产品型号名称、数量、现状态,贴加标识后填写记录由品管部判定。
⑪ 业务部负责每月检查各类产品标识的实施情况,并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。
⑫ 各种标识填写应字迹清晰、完整,需要时要做好产品标识的移植。
2)产品可追溯性要求:
①产品可追溯性涉及以下方面:原材料的来源(供应商及批次),加工历史,交付后产品的分布和定位情况。
②产品发生质量问题时,由品管部、生产部、业务部,结合出入库其他记录等,追查不合格成的批次,直至追溯到源头
③产品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
3)仓库对入库的原辅料、半成品和成品,应在其托盘上粘贴标签,品管部对原料和产品检验合格后,在标签上注明判定方法。
①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,由品管部人员按《不合格品控制程序》规定进行标签贴放。
②对经评审的报废产品,用醒目的红色标签标识。
③品管部对检验和试验用样品,也要进行有效标识。
5. 追溯确认:每年要进行两次模拟追溯演习;要从下面两个方面考虑追溯内容。
1)从产品追溯到原料或从原料追溯到产品;
2)从包材追溯到产品或从包材追溯到产品;